

memoir,/me-mu-a/,後面那兩個音要連緊一點。memoir。很快的唸三遍:memoir, memoir, memoir。然後很慢的再唸三遍:memoir, meeemooir, meeemoooooir---很好!這樣,你就會得到一種很情色的感覺@@......我決定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,不停的重覆唸這個字。
memoir有很多種。有關於自已的memoir、關於別人的memoir、關於某個特定年代的memoir、關於某個特定地方的memoir,特定主題的memoir,還有關於memoir的memoir。memoir從來不是一門好生意,就算媒体炒做,也很難真的賣到什麼地步。商業memoir、政治memoir都算這種。像阿輝伯、克林頓,應該可以列入做功德的清單裹=.=....我們這麼愛看政治節目,怎麼政治memoir賣相這麼差。
memoir裹頭,生活memoir應該算是最值得推薦的。不知為何,生活memoir就從memoir裹完全超脫了出來,可以把它當抒情散文來讀,也可以把它當成旅行雜記來讀。海明威這本關於巴黎的memoir,絕對可以稱的上是memoir品中的極品memoir啊!老師都喜歡用它來當英文課的課外讀物。主要的原因是他寫的東西很生活,字句簡單易懂。文筆又美。內容又是巴黎裹的雲和風,美酒美食之類的。不止是拿來練英文好,拿來想像自已未來日子也不錯。中譯本編的挺優的,已經把它從純粹的文字書,變成了一本印刷精美的圖片書。
海明威這樣形容巴黎:
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,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, it stays with you, for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.
我幫海明威用正常話講一遍:只要你在那個城市住上一段時間,你就會覺得你前世應該是當地人,然後你會說:它是我的第二故鄉。
上個世紀裹,可以像巴黎一樣,讓藝人文人如此陶醉的城市,非紐約莫屬了。「Kafka Was the Rage」之於紐約常被拿來和「A Moveable Feast」之於巴黎相比,都是透過相當代表性的人,看那個城市、那個年代裹的那些人。作者Anatole Broyard,比較沒名。因為他只出過兩本書。但事實上他也算是一號人物。他在紐約時報擔任文學評論長達十八年,對文壇的影響力可想而知。文筆非常精彩的一個評論家,不創作太可惜了。所以一天到頭都有人問他什麼時候自已也來出一本小說。他也說了很久,他正著手一些寫作計劃。一直說到退休,這本小說也沒有現身。有一天他突然發現自已將不久人世,才真正認真動起筆來。memoir還沒寫完,他就往生了。不過這一點也不影響它的銷路。這本未完成memoir到現在還一年十二個月,不停止的賣。在紐約裹的任何書店都可以看到它在平擺桌上,在架上。故事寫的是40年代未期的格林威治村。作者還只是一個年輕小夥子,為了討生活,租了個小店鋪,開起二手書店。當時二次大戰剛結束,戰場回來的人再度加入就業市場,人潮湧進大都市尋找機會。到處都有什麼流行正在發生,什麼事件正在進行。每個人活像是從「波西米亞人」裹走出來的主角,自信的認為有一天可以讓歷史為自已下個註記。事實上這些人的確做到了。讀完這本memoir後,也會希望自已能活在那個時代裹。現在想起來,連呼吸的空氣,彷彿都有著什麼不一樣的味道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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